预订须知
签证资料
亚洲 | 韩国 | 旅游签证 | |||
3个月 | 90天 | 单次 | |||
4-5 | 委托代交 | ||||
适用于工作生活地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的申请人。 | |||||
1、办理韩国便捷旅游签证的申请人,前提条件必须5年内曾访问OECD国家其中的一个国家一次或以上,或以自由行的方式正常访问过韩国一次且在合法停留期归国的(韩国学生签入境、济州岛无签证入境、团体旅游等访问次数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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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 |||||
个人基本资料 | |||||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 注意:申请表中的:1,2,3项,6,7,8项,12项为必填项目,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可供填写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必填项目最好是申请人本人进行填写。 |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 |||
原件 | 相片 | 1.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 |||
复印件 | 户口本 |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
复印件 | 居住证明资料 |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居住证(不接受《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 2.提交居住证(暂住证)时,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 3.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暂住证)需以申请日为基准,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注意: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 4.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不接受复印件!)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代替居住证(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6.韩国广州领区通知:由于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旧版本是统一有效期到2016年5月31日;所以从2016年6月1日开始,深圳版本的居住证必须要提供新版本的才能办理韩国签证。(具体是否续办成功,以深圳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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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
中方单位资料 | |||||
原件 | 在职证明 |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参考模板) | |||
复印件 | 单位资质证明 | 1.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在2013之后改为网上年所以可以提供整本加盖公章)。 2.在非营利或事业单位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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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个人名片 | 1.个人名片2张。(如有名片,建议提供) | |||
个人资产证明 | |||||
原件 | 财产证明 | 1、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 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2、近六个月以上记录的余额1万以上的存折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不必提供驾驶证)。 4、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4点是辅助资产,请尽量提供,有利于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