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沪、浙、苏、皖为上海受理,其他为北京受理
签证资料
一、个人基本资料
1、护照 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至少半年(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
2、照片 近半年的白底护照相片4张(规格3.8x 5.0cm, 左右各留9mm空白,上面留7mm空白, 必须露出肩膀.)
3、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个人资料表 请必须每项如实详细、工整填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有可能导致拒签
二、中方公司资料
1、单位资质证明 A. 营业执照副本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必须到公证处做英文公证;深圳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755-83053935;0755-2566669
B. 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2、公司派遣函 中英文派遣信公证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派遣信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公司的时间、此行的目的、 逗留天数和详细行程、说明谁承担出行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使用公司信签纸英文书写)备注:申请人职务一般写销售经理 (如果设计到技术方面的职务会比较敏感)。
三、邀请方资料
1、邀请函 内容包括:巴西公司致领事处的邀请函原件,写明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商务访谈的具体目的、日期、邀请方的CGC号、完整的公司名、联系人、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必须注明不做技术支持),邀请涵请盖上有公司CGC号的公章,巴西公司的邀请涵在当地公证处必须对邀请人的签名做公证(公证后一般有邮票贴在邀请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