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州将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最高11%的增值税。
据介绍,该项政策退税对象包括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同胞,其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和消费、离境日离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者随行李托运出境的商品可退税。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口岸和南沙客运港口岸是广州首批离境退税试点口岸。目前,广州市的首批退税定点商店已完成备案,包括广州友谊商店、广百股份北京路分公司、摩登百货北京路分公司等17家商店(名单附后)。退税代理机构已由省国税局会同财政、海关等部门选定为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据了解,目前,美国、欧盟、日韩等均已建立离境退税制度,广州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是推动广州旅游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
广州市财政局表示,该政策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广州国际化水平。在广州实行离境退税政策,可吸引更多的境外旅客到广州旅游消费,促进传统特色商品发展,带动商业、旅游业等关联产业发展。同时可引导消费回流,改变中国游客境外购物的单线消费,促进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双向消费”,预计将来入境旅游的购物消费拥有巨大增长空间。
据了解,2015年,通过白云国际机场、南沙港出境的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同胞就已达220万人次。
广州市财政局表示,下一步广州将密切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完善购物退税管理服务措施,努力提升境外旅客购物通关和退税便利化服务水平。
■知多D
一、退税物品不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2.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二、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但退税代理机构需要收取2%手续费,也就是说,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9%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
三、境外旅客申办离境退税按以下流程办理:购买退税物品→向退税商店索取《离境退税申请单》→离境时提供退税物品和相关资料向海关申报→海关验核、签章→在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的隔离区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退税→办理领取退税款手续(其中退税额超过1万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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