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规旅游企业受到《旅游法》等法规监管的同时,无资质从事旅游业务的行为借网络泛滥,成为了最大的监管盲区。在今年的“五一”长假之际,《每日经济新闻》获悉,针对旅游市场的乱象,国家旅游局专门发布通知,要求集中规范整治旅游市场,重点瞄准了“黑旅行社”、“野导游”等旅游业乱象,特别是网络经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无证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
重点规范无资质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微信、QQ群甚至一些APP上充斥着大量资质不明、真假难辨的低价揽客信息,成为旅游纠纷投诉的重灾区,对旅游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隐患。
对此,国家旅游局在4月24日发布的《关于在“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指出,2014年“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活动。
记者获悉,规范检查重点中,第一条就指出将重点监管“无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无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活动”。具体是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服务单位,特别是网络经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在无管理培训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导游、领队私自承揽旅行社业务。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条款针对的就是俗称的“黑导游”、“黑旅行社”。据记者了解,在很多著名旅游目的地和景区此类问题都存在,成为旅游纠纷投诉的重灾区。今年1月份,网上就爆出“丽江导游辱骂游客”事件,游客被骂“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最后当地旅游部门调查发现辱骂游客导游是无证人员,对其罚款1万元、并不得在当地参加导游资格培训考试。而杭州灵隐寺周边野导游络绎不绝,并向灵隐寺周边的游客推销高价香烛,也成为网友们投诉最多的问题。
网络无资质经营遭“严打”微信APP成新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通知中,把网络经营者作为要求重点规范检查的对象。这其中的一大原因是,很多没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自然人等,都在通过网络渠道发布信息、组织旅游活动,并不受监管。
采访中,旅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近,有旅游网站APP推出一项服务,没有导游资质的任意当地人匿名注册该网站,便可以接受外地游客的预约,提供导游服务。这是典型的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在无管理培训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这种服务方式一出现就在各地引发了多起投诉纠纷和旅游管理部门的关注。
除了巧立名目以各种形式存在的“黑导游”,没有旅行社资质却在组织、经营、代理旅游团的组织和个人也广泛存在,特别是网络因为缺乏相关监管,而成为“黑旅行社”滋生的温床。
据了解,很多“黑旅行社”可借助微博、豆瓣、人人网等互联网社区,以及微信、QQ群等社交媒体和工具组织旅游团或者售卖旅游产品。绝大多数网络代理不具备旅行社的运营资质,甚至没有正规网站。这种模式其实类似于社区交友,双方的交易基础是非常脆弱的,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虽然价格相对正规旅游产品更便宜,暂时来看是捡了便宜,但是这种运营的模式如果发生纠纷和事故,游客权益难以保障。
在当下的旅游市场面临的现实背景中,也有法律监管“尴尬”的一面。据记者了解,当前,我国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仍以监管正规的旅行社为主,而对在线旅游市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有些网站平台缺乏资质仍然代理旅游产品,打监管的“擦边球”,并且频繁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网络的虚拟性、跨地域、隐私性等特点,也加剧了监管的难度。
难道新出台的《旅游法》真的只能管管正规旅行社?而让网络或成为监管盲区?
采访中,法律人士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郑志律师认认为,旅游网站也要持证经营,无资质的网络经营代理旅游涉嫌违反《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大量“代理网站”、信息广告平台、“户外协会”、“俱乐部”等,寄生于网络的“旅游代理”业务明显具有经营性质,但不具备旅行社经营资质和旅游服务能力,不对发布的信息审核真实性,也不负责售后服务,对旅游者的财产人身安全和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很大的冲击。
旅游业内人士则表示,旅游服务的网络经营是大势所趋,目前大部分正规网站,比如携程、途牛、同程等,都具备旅行社资质,甚至拥有自己的领队、导游队伍,合法从事国内游、出境游等招揽、经营业务,从网站信息发布到预订、出行对旅游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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