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深圳-香港多哈(转机)
参考航班: QR817 7月18日 HKGDOH 1910/2310 飞行时间约8小时20分钟
于指定时间在深圳蛇口邮轮中心集中,乘船(约30分钟)前往香港机场,在导游带领下乘坐国际航班经多哈转机飞往波兰华沙。
膳食:不含 交通:船 住宿:飞机上
本线路由深圳国旅旅行社官网提供 已于2018-05-14 15:34:38更新
★ 世界文化遗产 :布拉格 、布达佩斯、泰尔奇小镇
★ 波兰首都【华沙】 ,旧首都【克拉科夫】
★ 全球第一座世界文化遗产城市捷克首都【布拉格】,充满着波斯米亚风情。在布拉格城堡中漫步黄金小巷
★ 奥地利音乐之都 –【维也纳】,参观茜茜公主的府第【美泉宫】及法国巴洛克风格的【后花园】
★ 莫扎特故乡-【萨尔斯堡】,电影《音乐之声》的外景拍摄地之一【米拉贝尔花园】
★ 绿色国家【斯洛文尼亚】,有着绿色灵魂的绿色之都-【卢布尔雅那】
★ 多瑙河明珠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 ,入内城堡山上【渔人堡】及鸟瞰布达佩斯全城美丽的风光。
★ 双湖区美景:斯洛文尼亚高山湖泊 -【布莱德湖】 ,乘船登上湖心小岛;
行走于匈牙利【巴莱顿湖】的山山水水
★ 东欧小镇 :世界文化遗产-捷克“欧洲十大最迷人小镇”-【泰尔奇】,文艺复兴的浓缩表现。
啤酒名城-捷克【百威小镇】,不可错过正宗的百威啤酒。
波西米亚地区的捷克最悠久的温泉小镇 –【卡罗维发利】
★全程四星酒店 ,六菜一汤,
天数 | 行程安排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酒店 |
---|---|---|---|---|---|
1 | 第一天 深圳-香港多哈(转机)(飞机) | 自理 | 自理 | 自理 | 飞机上 |
2 | 第二天 多哈(转机)华沙(波兰)-约294KM 克拉科夫(波兰)(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四星酒店 |
3 | 第三天 克拉科夫--约260KM布尔诺(捷克)(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四星酒店 |
4 | 第四天布尔诺-约125KM-泰尔奇(捷克)-约160KM- 布拉格(捷克)(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四星酒店 |
5 | 第五天布拉格-约127KM卡罗维发利(捷克)(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四星酒店 |
6 | 第六天 卡罗维发利 –约240KM 百威小镇—约202KM维也纳(奥地利)(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四星酒店 |
7 | 第七天 维也纳–约296KM 萨尔茨堡(奥地利)(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四星酒店 |
8 | 第八天 萨尔茨堡-约242KM 布莱德湖(斯洛文尼亚) -约53KM卢布尔雅那((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四星酒店 |
9 | 第九天 卢布尔雅那-约330KM-巴拉顿湖(匈牙利)-约135KM布达佩斯(匈牙(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四星酒店 |
10 | 第十天 布达佩斯多哈(转机)(汽车)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飞机上 |
11 | 第十一天 多哈(转机)香港-深圳湾(行程中说明)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第一天 深圳-香港多哈(转机)
参考航班: QR817 7月18日 HKGDOH 1910/2310 飞行时间约8小时20分钟
于指定时间在深圳蛇口邮轮中心集中,乘船(约30分钟)前往香港机场,在导游带领下乘坐国际航班经多哈转机飞往波兰华沙。
膳食:不含 交通:船 住宿:飞机上
第二天 多哈(转机)华沙(波兰)-约294KM 克拉科夫(波兰)
第三天 克拉科夫--约260KM布尔诺(捷克)
第四天 布尔诺-约125KM-泰尔奇(捷克)-约160KM- 布拉格(捷克)
第五天 布拉格-约127KM卡罗维发利(捷克)
第六天 卡罗维发利 –约240KM 百威小镇—约202KM维也纳(奥地利)
第七天 维也纳–约296KM 萨尔茨堡(奥地利)
第八天 萨尔茨堡-约242KM 布莱德湖(斯洛文尼亚) -约53KM卢布尔雅那(斯洛文尼亚)
第九天 卢布尔雅那-约330KM-巴拉顿湖(匈牙利)-约135KM布达佩斯(匈牙利)
第十天 布达佩斯多哈(转机)
第十一天 多哈(转机)香港-深圳湾
1.国际往返机票、机场税,团队经济舱;
2.欧洲标准郊区四星级酒店,1/2标准双人房;
3.酒店西式早餐、中式午晚餐:六菜一汤+水果;(如遇退餐7 欧元/每人/每餐)
4.境外全程旅游大巴;
5.全程专业中文领队兼导游服务;
6.基本景点大门票(布拉格城堡区、美泉宫、布莱德湖心小岛船、渔人堡),其它为外观或免费;
7.欧洲旅游意外保险;(本公司强烈要求旅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更全面保障旅客利益)
8.团队签证费用;
9.深圳关口至香港机场往返交通。
1.全程司机及导游服务费110欧元/人;
2.旅途中飞机候机及转机用餐;
3.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上述酒店所产生的房费差价;
4.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5.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6.一切个人消费(例如酒店内的酒水、洗衣、上网、通讯等费用);
7.护照费及签证相关的费用,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8.酒店单人房差60欧/人/晚。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客人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9.航空公司临时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客人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10.8 岁以下(不含8岁)不占床按成人价格减少800元,占床按成人价格收费。8岁起必须占床。儿童服务标准同成人,含早餐及门票。
11.婴儿收费 :2周岁以下(不含2周岁)的执行婴儿收费,此收费不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床位及景点费用 ;
12.国泰线路价格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非中国大陆护照以外的护照需收附加费1000元/人;
13.欧洲各地有当地官方导游讲解,为了感谢他们的热忱服务,请另付上小费EUR1/人。
1.根据欧盟入境相关规定,欧盟入境国海关边检人员将检查旅客现金是否足够旅程期间的开支,建议每位团友随身携带800-1000欧元/人现金,避免因现金不足而被拒绝入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欧洲同中国时间时差:夏季(3月27日-10月)六小时;冬季(11月-次年3月月27日)七小时(个别国家不同地区也会有时差,均以当地到达时间为准);
3.欧洲的平均气温参照如下,请客人留意气候情况及准备合适衣物。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最低温度 0.5 0.2 2.4 4 7.8 10.4 12.5 12.3 10.2 7 3.9 1.9
最高温度 12.9 13.7 15.3 18 22 25.6 28.6 28.7 26.0 22 17.2 13.9
4.欧洲有关法律规定,司机工作不得超过9小时(包括用膳、景点参观的时间),旅行车每行驶4小时必须休息45分钟。同时欧洲交通安全法规对旅行车行驶时间和速度有明确规定,并要求车上乘客必须 佩带安全带,敬请理解与配合。
5.长线旅游舟车劳顿,请团友注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并根据身体状况选择行程中的景点项目,在游览时特别注意安全。(如有心脑血管疾病应谨慎选择登山项目,过于疲劳时谨慎参加夜游项目)。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客人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不要接受或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防止意外发生。
6.欧洲小偷国际驰名无所不在,大部分酒店餐厅、大堂是小偷经常光顾之地,抢劫也时有发生,因此护照、机票、现金及一应贵重物品必须贴身携带,并妥为保管。贵重物品紧记随身带,袋包应保持在视线范围内,不要留在旅行车或酒店里,也勿交托他人保管。谨慎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诈骗、盗抢、抢劫事故发生。
7.离开飞机、酒店、餐厅、旅游巴士等公众地方时必须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欧洲法律规定,酒店及旅游车内遗失物品,由游客自己负责,组团社概不负责!
8.请游客在出团时请随身携带护照原件(客人自行保管)、身份证原件(暂住证原件) 、未成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行程中若客人的护照出现遗失或者被盗,导游会尽快协助客人办理好证件,但补办护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组团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旅游期间请注意安全,留意集中时间与地点。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0.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在水上(包括河,湖,海)浏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不要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听从专业人员指引。在海边,酒店泳池等景点或场所请客人注意安全,不要随意落水游泳,客人自行前往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11.乘坐缆车或者其他马车等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到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候,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12.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酒,并对游客因饮酒发生的意外不承担责任。喜欢喝酒的客人在旅途中应该严格控制自己的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要超过本人平时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以及造成自身损害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13.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者随意跳楼;镇定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
14.游客若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应告知导游,并且保留好导游的联系方式。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房卡片上游酒店电话地址,电话或者抄写酒店地址或者电话,如果你迷路,可以按照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安全顺利返回。建议客人晚上不要外出游玩,避免有意外发生。
15.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客人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在进入中国海关时可能需要征收关税。详细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16.意大利海关规定,非欧盟国家旅客入境意大利时,所携现金超过1万欧元、商品价值超过300欧元(经海路或空运为430欧元,15岁以下儿童为150欧元)需向海关申报;超出部分需依法缴纳关税,缴纳货款21%的金额。如未申报,可作罚款或没收处理。
17.游客的签证做的是团队签证(ADS),客人持此签证的护照要遵循团进团出的原则,如果客人单独持此签证的护照办理入关手续,将会被移民局遣送回国,若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行负责。
18.中国出入境规定:根据中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旅客出入境可携带的人民币现钞20000元以下。外币现钞可携带出境数量以折合5000美元以下。出入境旅客携带的人民币现钞或外币现钞如超过上述规定的限额,必须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如果超量,又没主动申报,海关将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理。请客人自行兑换欧元。另请准备具有国际通用的visa、master信用卡以便退税使用!
18. 65岁以上老人需签署免责书,70岁以上老人需提交健康证明。